东莞养狗条例管理条例2023年之违规养犬

近日,关于规范养犬的话题冲上热搜。在东莞,养犬有哪些规定?违规养犬会面临哪些处罚?禁止饲养的危险犬有哪些?

记者了解到,早在2021年6月1日,为规范养犬行为,加强养犬管理,保障市民人身健康和安全,东莞就已实施《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该条例明确列出38种危险犬品种,并规定违规养犬最高将面临1万元罚款。

据悉,根据《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危险犬是指包括格斗犬只等攻击性强的烈性犬只、有烈性犬血统的混种犬只,以及体型特别巨大的大型犬只。

具体包括西藏獒犬,圣伯纳犬,波尔多獒犬,罗威那犬,斗牛獒犬,大白熊犬,美国(比特)斗牛梗犬,阿根廷杜高犬,日本土佐犬,巴西菲勒犬,牛头梗犬,西班牙獒犬,丹麦布罗荷马獒,美国斗牛犬,英国老式斗牛犬,法国狼犬,昆明犬(别名中国狼犬),杜宾犬,中亚牧羊犬,川东犬(重庆犬),苏俄牧羊犬,英国马士提夫犬,意大利卡斯罗犬,大丹犬,俄罗斯高加索犬,意大利扭玻利顿犬,斯塔福梗犬,阿富汗猎犬,威玛猎犬,美国恶霸犬,寻血猎犬,巴仙吉犬,纽芬兰犬,拳师犬,凯丽蓝梗犬,以上獒犬、狼犬、梗犬等烈性犬以及具有上述犬种血统的杂交犬只,体高(站立时从肩部最高点到地面的距离)超过71CM犬只,市公安机关和市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其他烈性犬只。

此外,《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还规定,养犬人应当妥善管理和饲养犬只,不得因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产生活、影响公共秩序与安全或破坏市容环境卫生。

其中,饲养危险犬的,由公安机关对每只犬处以两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没收犬只。未按规定办理养犬备案建档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每只犬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每只犬处以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

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犬吠,被投诉三次以上的,由公安机关对养犬人或者管理人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以两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犬只恐吓、伤害他人,造成危害后果的,由公安机关对养犬人或者管理人处以两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若因养犬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文 | 记者 王雷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孙旭歌

校对 | 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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