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支持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正在向社会各界人士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近日,记者从东莞市工信局了解到,意见征集时间截至12月10日。
智能机器人是东莞市优先发展的重点产业,《若干措施》旨在加快推动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培育壮大产业规模,力争到2025年,智能机器人核心产业营业收入突破80亿元,拉动相关产业营业收入突破800亿元,工业机器人年产量超过2万套。
抢滩登陆,抓住人形机器人发展机遇
《若干措施》提出,强化智能机器人“链长制”工作机制,遴选具有核心引领作用的“链主”企业,制定智能机器人产业链关键企业清单,对“链主”企业、产业链关键企业,加大首台(套)、 技术改造等政策支持力度,促进产业链协同创新发展。
同时,抢抓人形机器人发展机遇。立足特色和产业优势,通过降低门槛,提高资助比例和资助额度等方式给予倾斜性政策扶持,招引和培育人形机器人企业,促进产业汇聚发展。加强人形机器人产业重大平台载体建设,推动核心零部件、人工智能、新材料等企业跨领域合作,开展技术应用联合攻关,增强软硬协同适配能力。
为引导产业聚集发展,《若干措施》还提到,将建设一批智能机器人主题园区,提升产业空间承载能力,重点支持松山湖国际机器人产业基地、松山湖机器人产业加速器、滨海湾机器视觉产业基地等平台打造成为智能机器人产业孵化、科技研发和先进制造的产业集聚 区,吸引全球包括人形机器人在内的机器人产业链企业落地布局。
促进投资项目落地,保障重点智能机器人企业用地空间需求
《若干措施》要求,优先保障重点智能机器人企业用地空间需求,为满足购地条件的重点智能机器人企业提供必要的上市总部、研发和高端制造用地。支持智能机器人企业联合建设总部大厦。对暂未达到购地要求的重点智能机器人企业,支持国有企业代建产业用房,优先供给企业使用。鼓励各镇街(园区)打造一批高品质、低成本、快供给优质产业空间,优先面向智能机器人企业开放。
为促进投资项目落地,《若干措施》提到,对于固定资产投资在10亿元、20亿元、50亿元以上的机器人及核心零部件产业项目,经“一企一策”讨论,土地出让底价分别可按项目所在地级别基准地价的 90%、80%、70%确定,但不得低于东莞市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同时据此拟定的出让底价不得低于项目土地实际取得各项成本费用之和。人形机器人产业项目按上述固定资产投资标准减半执行,享受同等优惠扶持。
对引进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达30亿元以上(引进固定资产投资规模15亿元以上人形机器人项目)的智能机器人重大项目,采取“一企一策”方式在用地、用能、环保、金融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推动增资扩产,建立智能机器人增资扩产项目库,对当年项目新建或扩建工业厂房和新购置生产设备投资额的不超过5%予以事后奖励等。
推动企业升级改造,支持企业技术攻关
在技术创新方面,《若干措施》还提出,支持重点领域研发。围绕机器人伺服电机、减速器、控制器、传感器等关键零部件及相关核心技术,组织实施智能机器人产业“筑基”工程,支持企业技术攻关,聚力解决机器人产业短板问题和关键技术难题。
用好首台(套)政策。实施省市首台(套)扶持政策,制定东莞市首台(套)机器人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市级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推广奖励政策向智能机器人产业倾斜,资助比例和资助限额在基准标准基础上可上浮5%,对纳入智能机器人产业链关键企业清单或智能机器人产业园内的机器人企业,资助比例和资助限额在基准标准基础上可上浮10%,单个企业年度最高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同时,支持智能机器人企业技术改造,对纳入智能机器人产业链关键企业清单的,资助比例从原来的不超过10%提高至不超过12%;对“链主”企业资助比例从原来的不超过10%提高至不超过14%。技术改造单个项目最高资助1000万元。
建设智能工厂车间。推动智能机器人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创建智能工厂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资助。创建智能车间,每个按项目实际投入总额不超过25%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强化场景应用引领,打造“单项冠军”企业
《若干措施》还要求,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加大智能机器人领域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力度,支持专业机构等为机器人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提供孵化、投资等服务。打造“单项冠军”企业。通过梯度培育、资金扶持、公共服务等手段,夯实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培育基础,加大智能机器人领域“单项冠军”孵化和培育力度,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按照“免申即享”原则,对获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称号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300万元的奖励。
《若干措施》还提出,结合智能制造、智能建造、智慧医疗、智慧物流、智慧商业等,开放一批机器人创新应用场景,组织机器人场景供需对接。促进智能机器人创新成果首试首用,每年遴选一批市级机器人优秀应用场景,对应用成效突出、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典型场景进行推广。
支持争创国家先进。支持推荐企业申报工信部机器人优秀应用场景、智能制造示范项目和省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项目。对入选工信部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的,每家企业一次性最高奖励100万元;入选工信部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的,每个优秀场景一次性奖励企业20万元,同一企业累计奖励最高不超过80万元。
人才引育产教融合,金融赋能产业发展
《若干措施》提出,加大人形机器人等智能机器人行业领军人才引进力度,对智能机器人领域的重大创新团队和行业领军人才,认定为特色人才并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购房补贴和35万元生活补助。支持智能机器人产业人才申报东莞市相应人才引进补贴。
《若干措施》还要求,依托东莞市高质量发展基金体系,统筹整合基金资源,设立以智能机器人领域为主要投资方向的子基金,进一步加大对本地初创型、潜力型智能机器人企业投资力度,为企业提供股权融资服务。同时,建立智能机器人企业上市培育库,每年支持若干智能机器人企业上市融资。并对智能机器人企业应收账款信用贷款予以贴息;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对智能机器人提供信贷支持,开辟融资绿色通道,提供优惠利率及方便快捷的金融产品等。
文字:记者 聂伟
图片:记者 梁浚锋 赵浛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