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在东莞禁烟场所吸烟!最高罚200

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最高罚200元;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行为最高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4月19日下午,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东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条例》于2023年1月6日由东莞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2023年2月10日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实施后,部分不文明行为会得到相应的惩戒。

《条例》是一部综合性、系统化的地方性法规,对倡导的文明行为和约束的不文明行为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东莞市为什么要出台《条例》?东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赵文群介绍,东莞市、镇两级政府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已经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形成了具有东莞特色的文明行为倡导和保障制度,为立法提供了充分的实践依据。

当前东莞市已迈入“双万”新起点,为了对倡导的文明行为、约束的不文明行为作出更明确的规定,亟须通过立法的方式,总结提炼东莞经验,形成具有东莞特色的文明行为促进制度体系。

保障市民呼吸新鲜空气的权利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实施后,部分不文明行为会得到相应的惩戒。具体为,《条例》第五章法律责任部分,共有五条,其中第四十三条关于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处罚是东莞市创设的法律责任。具体为,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由该禁止吸烟场所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卫生健康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可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从法律上保障市民呼吸新鲜空气的权利。”东莞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毛东波强调,处罚不是目的,更重要是引导市民遵守禁烟规定。

他介绍,近年来,东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控烟工作,如开展“无烟草单位”创建,目前共建成涵盖政府、事业单位、学校、酒店等2550家“无烟草单位”,同时开展烟草流行监测,2022年东莞城乡居民吸烟率17.82%,低于全省及全国水平。另外东莞还开展学生电子烟危害认知干预、控制各类媒体无烟草广告投放等方式广泛开展“无烟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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侧重于倡导、激励等方式

由于《条例》是促进类的地方性法规,更侧重于采取倡导、激励等方式实现提高社会文明程度的立法目的,不适宜设置过多的法律责任条款,《条例》更多地采取援引上位法的方式,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

东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陈世光就介绍,《条例》没有对随意吐痰、乱丢垃圾这些不文明行为明确规定罚则,但第四十六条规定了法律、法规已规定行政处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

陈世光表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市民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行为最高可处以500元的罚款,而单位随意倾倒、堆放生活垃圾等行为甚至最高可处以50万元的罚款。对影响环境卫生和市容秩序的轻微违法行为,城管部门坚持包容审慎执法原则,并坚持“三教而罚”,但对于屡教不改和影响较恶劣的行为,仍然坚持开展必要的行政处罚,以彰显执法工作的威严和底线。

采写 南都记者 梁锦弟

莞宣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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