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成语叫做“秋后算账”,因为秋后的阳澄湖大闸蟹都很肥了,有吃头,秋天的季节也是收获的季节,各种粮食都已经收进仓库,你想怎么吃都可以饱腹一顿。
4月2日,国内最长的海上双层跨海大桥,大连星海湾跨海大桥因为没有取得海域使用权,擅自建设,大桥建设单位被罚2700多万元。
大连星海湾跨海大桥到底是谁建的?难道是包工头偷偷摸摸建造的吗?还是隐形的?
据称,这座大连星海湾跨海大桥建设了4年的时间,建设单位是国企下面的一个子公司,也就是大连南部滨海大道投资有限公司。
罚款的原因是没有取得海域使用权,擅自建设。
国企下面这个子公司,大连南部滨海大道投资有限公司,这胆子太大了,为什么在没有取得海域使用权还要违规建设,你们真的是为了老百姓出行问题而这么的大无畏吗?难得!
要知道,大连星海大桥是当地的一座网红大桥,也是当地的标志性建筑物,在当地有着特别的意义。
大桥建好投入使用已经整整10年,对当地的老百姓方便了周边的居民百姓,一座大约6km左右的大桥,双向四车道,时速最高80千米/小时。
辽宁星海大桥于2011年10月动工,2015年10月通车,拥有多项国家级,世界级纪录。
当地官方说这,是历史历史遗留问题,所做出的决定合法有效。
既然是违建,那么该不该拆呢?
罚款交了,肯定不需要拆。
但是因建设方被罚款2700多万元这件事情被媒体报道以后,大连市海洋发展局又称已经获得了海域使用权,因程序违规,所以才做出2726 1万元的处罚。
这件事情感觉像一头雾水,官方公布的罚款公示信息是3月26号,处罚日期也是3月26号,日期和公司日期为什么是同一天呢?
这和江西玉山提灯定损房东违建是一样吗?
江西玉山房东家的房子是违建的,现在已经建成了,官方也承认是违建的,那么他该不该拆呢?是该交罚款还是该拆呢?
如果和大连星海湾跨海大桥一样,罚一笔,那就可以翻篇。
如果都这样,那是不是也可以说明,我先违建,建好后你来再罚我呗!
是想不通,大连星海湾跨海大桥建设了四年,如果当时没有取得海域使用权,相关监管部门又去干嘛了呢?监管缺失?是不是该自罚一杯!
中国有酒桌文化,迟到者自罚一杯,不是罚一杯,那怎么说的过去呀?
首先要先检讨自己当时为什么没有监管到位,当时为什么没有让对方停止施工,为什么不检讨自己,而去处罚对方呢?
作为监管部门就应该要监督相关单位合法建设,出了问题要自查自纠,13年后因为不合法要罚别人,自己就没有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