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南宁兴宁区三塘镇某村王女士在网上发视频称,2月15日,村民王某酒后持尖刀行凶,转换3个作案场地,杀死王女士的父母和2名亲人,并砍伤同村另一村民。4月17日,红星新闻记者致电当地警方,相关知情人表示案件正在侦办中。
王女士告诉红星新闻,2月15日(正月初六)晚,她父母按照当地新春风俗,到村里的小卖部串门。当天,王某先是到别村喝酒,搭乘另一村民的车回村。
小卖部老板唐女士称,当时小卖部有六七个人,王某在此转了一圈后离开。随后,王某又回到小卖部,买了一包50元的烟,将其给了现场一个男人。她之后听到屋内发生冲突,随即和孩子躲在二楼。王女士母亲跑出小卖部,在不远处的球场被王某刺伤。
王女士提到,她的父母均40多岁,和王某年龄相仿。王某离开后,小卖部老板电话通知王女士51岁的阿公(王女士爷爷最小的弟弟)出事了,阿公立即离家骑车赶往小卖部。不料,王某又持刀来到阿公家,当时,阿公的妻子韦某、20多岁的儿子王某甲以及11岁的小女儿在家。小女儿正在自己的房间玩,听到王某对开门的韦某说一些不好听的话,吓得把房门锁住。王某在一楼刺伤韦某和王某甲后,又上楼寻找阿公。小女儿趁机开门到客厅拿到大人的手机,立即返回房间又将房门反锁。晚上8点37分,小女儿确认王某已离开,才敢给爸爸打电话告知家中情况。后来,王某又到村里另一户人家里行凶,持刀砍伤一人头部,随后被伤者几名家属控制,直至民警赶到将其抓获。
王某被抓获
王女士和唐女士均提到,王女士父母和阿公的妻儿共4人因此死亡,另有一人受伤。
关于王某的作案动机,王女士称,她从办案民警处了解到,王某到案后承认因为之前相互发生过纠纷才杀人。案发半年前,因为王某占用她家菜地,双方发生过矛盾;阿公家和王某没有矛盾,案发前几天,两人见面时还礼貌发烟;受伤村民和王某也没什么大的矛盾。
4月17日,红星新闻记者致电当地警方,相关知情人表示案件正在侦办中。记者曾致电该村村干部和三塘镇政府相关负责人,他们均未接受采访。
相关资料显示,2月16日,三塘派出所对“2.15故意伤害案”立案侦查。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王女士母亲右锁骨下动脉断裂、右肺破裂引起大出血死亡,王女士父亲符合因右颈部、右乳头下方及右胸旁线与右第7肋相交处单刃锐器创致其右颈内静脉、心脏破裂引起大出血死亡。
红星新闻记者 陈卿媛
编辑 张莉 责编 冯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