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了关于印发《东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牵引单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计划,东莞将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期内将完成720家中小企业的改造任务,涵盖智能移动终端、食品饮料、纺织服装行业。规范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牵引单位(以下简称“牵引单位”)管理,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东莞一智能移动终端生产车间。南都记者刘媚 摄
南都记者了解到,去年8月、11月,东莞市依次入选国家、广东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试点期截至2025年底。东莞市拟围绕智能移动终端、食品饮料和纺织服装三个细分行业试点,确定拟改造企业,遴选一批优秀数字化牵引单位,支持数字化牵引单位联合合作伙伴组建产业生态联合体,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的数字化产品和服务,推动企业“研产供销服”等各个关键场景数字化升级,实现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为规范牵引单位、合作伙伴、数字化产品和服务的管理机制,高效推动试点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特研究制定了本《管理办法》。
据介绍,《通知》中所提及的牵引单位是指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审定,纳入东莞市城市试点数字化牵引单位名单的企业或机构。牵引单位主要负责调研、分析试点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聚合产业生态合作伙伴资源,打造数字化转型平台,制定数字化产品和服务目录,帮助试点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工作,并为试点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咨询诊断、数字化人才培训等综合服务,推广普及转型典型案例。
另外,《通知》所提及的试点企业是由工作专班审定,纳入东莞市城市试点拟改造企业名单的企业。试点期内东莞市计划完成智能移动终端、食品饮料和纺织服装三个细分行业共720家中小企业的改造任务,其中包括智能移动终端600家、食品饮料40家和纺织服装80家。
南都记者还了解到,《通知》中规定工作专班建立牵引单位绩效淘汰与滚动支持机制,每年与牵引单位签订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绩效任务书,设定年度绩效目标,并每半年组织开展牵引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根据评价结果确定下一阶段试点工作安排。其中,牵引单位未按规定参加绩效评价或累计两次绩效评价不达标的,将予以清退。
采写:南都记者 曾奕静 实习生 曹格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