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记者从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提升道路停车秩序综合治理工作水平,深化疏堵保畅工作,虎门大队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决定增设辖区光明路、南新路、文明路、富民路、民昌路等道路为严管示范路。
严管路段具体如下:1、光明路(连升路-新湾海景大桥,约0.6公里);2、南新路(太沙路-海景东路,约1公里);3、文明路(太沙路-四海围,约2公里);4、富民路(太沙路-民昌路,约2.3公里);5、民昌路(上南路-东环一路,约2.5公里)
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9月10日为新增严管路公告期。公告期满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配套法律法规,对所有机动车在严管路段(含人行道)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对于妨碍车辆、行人正常通行的将依法予以处罚并拖移车辆。
撰文:南方+记者 唐卓
【作者】 唐卓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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