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环保审批改革!一次最多可办四张证

少跑腿、快拿证!为助力东莞打造项目“完工即投产”绿色通道,加快企业发展壮大,日前,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东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入河排污口设置、排污许可和排水许可“多证合一”并联审批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南都记者了解到,从今年11月15日起,企业跑一次,最多可办理四张证件,大大减少了办理时间。

东莞环保审批改革!一次最多可办四张证

可一次办理四个行政许可事项

根据《工作方案》,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推动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审批事项集成化办理,将生态环境局内多个部门或一个部门内相关联的“单事项”整合为企业视角的“一件事”,减少办事环节、申请材料、办理时间和跑动次数,实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入河排污口设置、排污许可和排水许可”四个行政许可事项的“一套材料、一次性受理、同步审查、同步审批”,助力东莞打造项目“完工即投产”绿色通道,加快企业发展壮大。

这四个行政许可事项具体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排污许可证核发:排污许可证核发(新申请/重新申请);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新办)、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变更或延续)。

建设单位可根据建设项目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选择符合实施条件的并联审批方案。上述并联审批事项存在部分事项通过技术审查、部分事项不通过的情形。审批部门对通过事项出具审批许可文件;对于不通过事项,企业可按单个事项原审批程序要求再单独申请,或对原不通过事项重新申请并联审批。

以企业自愿参与为原则

《工作方案》称,“多证合一”改革试点并联审批模式,以企业自愿参与为原则,不强制要求。此外,实施“多证合一”并联审批改革试点的建设单位,不免除生态环境保护法定责任。

同时,建设项目在完成“多证合一”并联审批后、运行投产前,存在重大变动办理情形的,企业应单独按照法定程序重新申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或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或排水许可证。

生态环境管理部门还将把完成试点的企业纳入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并对监管过程发现的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依法处理。

采写:南都记者 田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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