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东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34号)称,近期抽检了772批次样品,其中,抽样检验合格750批次,不合格样品22批次,此次通告,检出违规用药问题较多,有7批次检出未禁药品。值得注意的,东莞市嘉荣超市有限公司寮步店销售青豆角被检出农残超标26倍多。
违规用药问题频出
据悉,近期,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食品餐饮、销售、生产环节监督抽检工作,共抽检餐饮食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速冻食品、罐头、蛋制品、调味品、酒类、乳制品、糖果制品、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食品添加剂等食品772批次样品,结果显示,抽样检验合格750批次,不合格样品22批次,合格率97.15%。
南都记者梳理发现,22批次不合格样品,食用农产品检出问题最多,违规用药问题严重,有7批次检出未禁药品。其中,东莞市大朗福城食品经营部销售的猪肉丸子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0.303g/kg,东莞市长安春海粮油店的山奈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1.12g/kg,东莞市长安张阳副食店茶树菇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0.0581g/kg,东莞市洪梅廖政海鲜档在售的牛蛙、东莞市虎门许伯明光鸡店销售的鸡肾均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东莞市企石昌凤水产品档销售的乌鳢(淡水鱼)检出孔雀石绿,东莞市东坑滨仔鱼档销售的花甲更甚,既检出了氯霉素又检出孔雀石绿。
值得注意的,还有东莞知名连锁超市品牌上榜不合格名单,东莞市嘉荣超市有限公司寮步店销售的一批次青豆角被检出倍硫磷含量1.36mg/kg,高出标准26倍多。
东莞市市场监管局指出,豇豆中倍硫磷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据了解,倍硫磷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农药,对蚜虫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中规定,倍硫磷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
一餐厅被查出用“老油”
此次抽检不合格名单中,东莞市麻涌潮品轩餐饮店因煎炸油重复使用不合格,极性组分被查出是32.0%,超过标准值。极性组分指标用于描述油脂的劣变程度,可以判定油脂是否达到了煎炸寿命。
东莞市市场监管局介绍,极性组分是食用油在高温煎炸过程中所产生比正常油脂分子(甘油三酸酯)极性大的一些成分,如游离脂肪酸、甘油一酯、甘油二酯、氧化甘油三酯和甘油三酯聚合物等。长期食用过度煎炸的食用植物油,其热氧化产物、热氧化聚合产物对人体健康不利。因此,《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2716-2018)中有规定,煎炸过程中的食用植物油中极性组分应<27%。
对于此餐厅煎炸油不合格一事,东莞市市场监管局分析,极性组分不符合标准要求可能原因是餐饮加工用油反复使用,使用次数过多所致。
不合格产品已停止销售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东莞市市场监管局已要求相关经营者立即停止加工、销售、使用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与此同时,东莞市市场监管局给出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的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的购物凭证,购买预包装食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购买散装食品应仔细查看容器外、货架或货柜等显著位置上的公示牌或标示牌,要看清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食品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标识;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购买鲜活农产品时,应注意选择市场上公示抽检合格的摊位和品种,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
22批次不合格样品详情。整理来源:东莞市市场监管局官网
采写:南都记者 黄芳芳 实习生 伦健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