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释放了明确的政策信号。
根据《通知》,自2023年9月25日起,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性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可向金融机构提出申请,由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统一最低首付比例
不再区分限购和不限购城市
调整后首套和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下限
分别从30%和40%降至20%和30%
……
《通知》的发布
意味着存量首套房贷利率
调整窗口打开
不过,不少小伙伴通读全文后
依旧疑惑:
究竟哪些房贷可以调整?
调整幅度是多少?
需要主动找银行吗?
还是银行会帮我调整?
对于咱们东莞人来说有什么影响?
小妹帮大家解惑
“首套房”如何认定呢?
主要包括三类
符合条件的存量首套住房贷款是指,2023年8月31日前金融机构已发放,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以及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主要包括三类:
一是发放时即按首套房政策执行的房贷;
二是房屋购买时家庭没有其他住房,但因当地政府“认房又认贷”政策导致该套住房按照二套住房贷款利率办理贷款,现在地方政府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
三是房屋购买时不是家庭唯一住房,但后期通过交易等方式出售了其他住房,本住房成为家庭唯一住房且地方政府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
此次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调整优化的重点是什么?
一是统一全国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下限。不再区分实施“限购”城市和不实施“限购”城市,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下限统一为不低于20%和30%。
二是将二套住房利率政策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20个基点。首套住房利率政策下限仍为不低于相应期限LPR减20个基点。
各地可按照因城施策原则,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和调控需要,自主确定辖区内首套和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下限。
能下调多少?
根据《通知》,新发放贷款的利率水平由金融机构与借款人自主协商确定,但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的加点幅度,不得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简单来说,你房贷批下来的那年那一刻,所在城市官方定的最低房贷利率是多少,你现在就有机会降到这条线。
业内人士估算,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性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后,平均降幅大约在0.8个百分点,以100万元,25年期,原利率5.1%的存量房贷为例,假设房贷利率降至4.3%,可节约借款人利息支出每年超5000元。
以东莞为例
东莞最低可以降到多少?
《通知》明确,调整后的利率,不能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的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那么东莞最低可以降到多少呢?
今日,中国人民银行广东分行发声,官宣了各城市首套房贷利率下限历史调整情况!东莞的情况,主要分为两个时间段。
由于,不同时间段的利率下限不同,所以能降到的最低利率也不相同。小妹给大家浅浅算一下↓↓
2019年10月8日至2022年5月17日,存量首套房贷利率现在最低可以降低至:LPR=4.2%。
2022年5月18日至今,存量首套房贷利率现在最低可以降低至:LPR-20BP=4%。
如果你买房时的利率,已经低于现有的LPR(4.2)或LPR-20BP,意味着本次优惠与你无关。
如何申请?
对于符合条件的存量住房贷款,自2023年9月25日起,可由借款人主动向承贷银行提出申请,也鼓励银行以发布公告、批量办理等方式,为借款人提供更为便利的服务。
调整方式上,既可以变更合同约定的住房贷款利率加点幅度,也可以由银行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贷款。具体利率调整幅度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调整后的利率,不能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的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新发放贷款只能用于偿还存量贷款,仍纳入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管理。
也就是说,可以直接向银行申请调整房贷利率水平;也可以申请一个新的房贷,来置换以前那个利率比较高的房贷。
很多人要问了:选择不同的方式,所确定的利率会有所不同吗?据悉,预计采用不同的方式调整后的利率水平不会有明显区别。
据了解
当前,东莞有银行已经发布通知
将尽快开展利率调整工作
当然,最低可以降到多少
还要与银行主动沟通
以最终相关银行批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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