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晚,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关于推行存量商品房“带押过户”业务全网办的通告》,自2023年9月13日起该市推行存量商品房抵押权注销登记、转移登记、抵押权首次登记(以下简称“三合一”)全程网办模式。全文如下:
关于推行存量商品房“带押过户”业务全网办的通告
广大企业和群众:
为进一步优化存量商品房“带押过户”业务办理流程,提升登记质量和办事便捷度,自2023年9月13日起我市推行存量商品房抵押权注销登记、转移登记、抵押权首次登记(以下简称“三合一”)全程网办模式。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办理范围
我市行政区域内仅存在一个有效抵押权登记且已纳入“全市通办”楼盘范围的商品房和已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商品房。企业群众可通过“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众信息网或微信公众号查询“全市通办”楼盘信息。
二、办理步骤
第一步,新抵押权人(即买方抵押权银行)通过“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管理平台-在线申请系统”(以下简称“在线申请系统”)创建“三合一”登记业务,填妥不动产登记信息与纳税信息(含减免情形),上传收件材料后,发送给其他申请人进行签名确认。
第二步,买卖双方收到申请书签名确认的短信后,卖方需通过“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完成电子签名。买方需通过“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完成材料预览、选择领证方式、完成电子签名、缴纳登记费等步骤。买卖双方微信端操作指引详见附件1。
第三步,卖方抵押权银行登录“在线申请系统”,对申请书进行电子盖章确认。
第四步,各方完成申请材料的签名盖章后,由新抵押权人通过“在线申请系统”提交“三合一”业务,业务同时分发至税务部门与不动产登记部门。
第五步,税务部门完成计税后,短信通知买卖双方缴纳税费,线上缴税步骤详见附件2。
第六步,房屋所在地镇街(园区)登记部门受理“三合一”业务申请,市登记部门在线完成审核登簿。
登簿完成后,申请人可通过“粤省事”、“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众号查询或下载电子证照。
三、温馨提示
企业群众在办理上述业务时请优先选择网上服务。企业群众使用线上服务过程中如遇到问题,欢迎向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馈或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进一步优化提升线上服务质量。
附件:
1.存量商品房“带押过户”线上“三合一”业务微信端操作指引(买卖双方)
2.房产交易申报智能办税在线缴税(纳税人端)操作指引
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