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南都记者注意到,当天,东莞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延长《东莞市公安局 东莞市社会保障局稳定居住就业入户实施细则》有效期的公告”。公告提到,为做好东莞市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政策的有效衔接,经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东莞市公安局 东莞市社会保障局稳定居住就业入户实施细则》(东公〔2018〕894号)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10月14日,期间,如新的稳定居住就业入户办法出台,该延期自动终止。
据悉,东莞市公安局与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在2018年9月7日印发了《东莞市公安局 东莞市社会保障局稳定居住就业入户实施细则》。该细则提到,为进一步调整完善东莞市落户政策,简化入户办理流程,提高东莞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特制定实施细则。
2018年9月7日,东莞市公安局与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印发了细则。
该细则明确,同时符合以下两项条件的,可申请入户东莞市:(一)持东莞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二)在东莞市正常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与申请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可随迁。该细则自2018年10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0月14日。
采写:南都记者 黄嘉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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