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建设行业企业这些行为将纳入风险等级管理

9月19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建立东莞市建设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管理机制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东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建设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管理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

《通知》表明,风险等级管理对象为在莞经营或承接业务的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覆盖工程范围包括: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限额以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老旧小区改造(含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农民安居房工程;房屋建筑拆除工程。

《通知》自2023年10月1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0月18 日。

【整理】南方+记者 谢麦诗

【制图】郑家琪

【作者】 谢麦诗;郑家琪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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