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营商环境地方性法规公开征求意见

推行“一照通行”改革、推行市场主体免罚轻罚清单制度……记者19日从东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科获悉,《东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正在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正式实施后将成为东莞首部聚焦优化营商环境的地方性法规,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提供法治保障。

东莞营商环境地方性法规公开征求意见

优质的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沃土

一个工作日完成证照办理

截至今年7月底,东莞各类经营主体突破166.67万户,稳居全省地级市第一,连续十年保持10万户以上增长;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9099家,排名全省地级市第一;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110家,排名全国地级市第五。这一系列高光数据背后,离不开良好营商环境的培育带动。

在道滘镇政务服务中心“一窗通取”窗口,东莞市英凯包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周伟看着营业执照和印刷经营许可证从打印机缓缓“吐”出,不由得感慨地说:“以往办证照最快也要三个工作日,现在一个工作日就办下来了,还不用来回跑几趟,服务真是贴心!”

营商环境好,则企业“如鱼得水”,发展日新月异。前段时间,广东睿芯智慧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数字湾区智造中心项目开工在即,但最后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办遇到了麻烦。项目负责人致电东莞12345热线营商环境专线求助,接线员随即将情况反映到了项目所属的洪梅镇政务服务中心,由专员一对一跟进,协助企业修改和完善资料。项目负责人在提交资料次日后,便拿到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优质的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沃土,更是企业“招得来”“留得住”的先决条件。据文件起草部门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介绍,《意见稿》把东莞好的经验做法进行固化总结,并借鉴吸纳了其他城市好的经验做法,围绕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以立法的形式解决问题,使之形成具有约束力的制度规范。该文件参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整体框架围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活力迸发的创新环境+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设置。

参考广州深圳等城市经验

记者查询看到,《意见稿》共有总则、市场环境、政务环境、创新环境、法治环境和附则等六个章节,六十三条。除了将本地改革实践经验“互联审批围合供地”“完工即投产”“工程项目‘帮办代办’服务”等纳入其中,东莞还参考广州深圳等城市经验,将“建立产业供应链风险预警和应对机制”“设立企业家日”等做法一并纳入。

《意见稿》写明,东莞市人民政府应当主动对接国家发展战略,争取国家、省综合授权和改革试点,探索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创新举措,推广行之有效的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工作中出现失误或者偏差,但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免予追究责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从轻、减轻处理:决策和实施程序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未造成重大损失和社会负面影响;相关人员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且未牟取非法利益;未恶意串通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在“市场环境”章节中,对市场准入、产业引导、企业开办、市场主体退出、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保障、规范收费、空间供给、镇村工业园提升等内容进行了规定。“政务环境”章节则对政务体系标准化、电子照章综合应用、投资审批改革、项目建设改革、优化通关效率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经济扬帆启航,离不开法治护航。“法治环境”章节中提到了“信用监管”——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行业监管部门要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等为依据,对市场主体进行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融合,从监管频次、信用奖惩等方面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实行信用修复制度,鼓励失信市场主体通过主动履行义务、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利影响等方式,修复自身信用。

此外,还提出“规范监管执法”——依法建立容错机制,推行市场主体免罚轻罚清单制度。有关部门应当完善相关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有关部门在制定包容审慎监管免予处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适用条件时,不得强制市场主体在指定的、从事有偿服务的第三方进行改正违法行为承诺。

曾赴多个镇街开展立法调研

《东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究竟如何?东莞市人大常委会曾赴大朗、寮步、大岭山等多个镇街开展立法调研,与市、镇人大代表,有关部门负责人、基层立法联系点和联络单位负责人、企业代表面对面座谈交流,现场听取意见建议。

寮步镇与会人员提出,希望《东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能尽快落地,保持东莞经济活跃度。建议以“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为发展方向,加快实体经济和招商引资深度融合,进一步明确产业导向和空间布局,明确各个区域的产业特色;建议新兴产业与龙头企业“两手抓”,利用龙头企业的规模和优势,带动各行业的发展。

大岭山镇与会人员则建议,优化营商环境可从优化环评申报手续、优化行政审批手续和提升企业规划用地审批效率等方面入手,重视企业周边公共资源建设,解决停车难等突出问题;《东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可增加优化税收政策等内容,减轻企业税负;细化关于加强人才培养、加大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等规定。

对于东莞营商环境的利好政策,一位企业家感言,看到了东莞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民营经济就是‘环境经济’,哪里营商环境好,人才、技术、资金就会流向哪里”。

东莞市人大常委会表示,敬请社会各界人士对《意见稿》提出宝贵意见,有关意见建议可于10月11日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科反馈。

文、图丨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文聪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冯小静

校对 | 彭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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