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东莞带押过户的四个条件以及流程,近日,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业务办事指南(暂行)》进行动态调整,增加“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登记”事项业务指引、存量商品房“带押过户”全网办途径信息、“更正登记”办理事项,进一步完善事项收件材料。
此次调整旨在持续推进市不动产登记业务标准化建设和便民服务改革,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准确、便捷的业务指引。调整后,东莞市不动产中心新增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登记事项,包括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
此外,存量商品房抵押权注销登记、存量商品房转移登记、抵押权首次登记、存量商品房转移预告登记设立与抵押权预告登记并办业务均可实现网上办理,网上办理途径及指引也得到进一步明确。
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还对“依申请更正登记”“依职权更正登记”进一步拆分,在一般更正登记业务基础上增加“撤销首次登记”“撤销非首次登记”子项。
在收件材料方面,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非公证的继承、受遗赠登记业务所需材料》第6点增加告知承诺制有关内容,完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变更登记)”“划拨国有建设用地(私人住宅)使用权首次登记”“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变更登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变更登记)”“存量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的注销”等事项收件材料内容。群众在进行自建房首次登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首次登记)时,需补充2020年11月4日后建造房屋有关情形的收件材料。
【撰文】龚菊 郭文君
【作者】 龚菊;郭文君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版权声明:本站部分文章来源或改编自互联网及其他公众平台,主要目的在于分享信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供读者参考,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xinzhiss.com/21762.html
~求职,发布招聘信息加微信:huaxin5525 (添加注明来意)或者关注微信公众号【莞有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