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产业转型升级现状!2023再出新政策

11月21日,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了《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市产业转型升级基地管理工作有关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据介绍,《规定》主要从基地资格认定、企业入驻审批、产权分割销售等方面延续和优化此前颁布的相关政策内容,有助于进一步优化东莞产业转型升级基地管理服务,加大基地招商引资扶持力度,助力东莞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据介绍,自2013年起,为破解土地开发强度高的瓶颈问题,东莞市就出台《东莞市产业转型升级基地认定和管理试行办法》及相关配套政策,为东莞市中小企业提供有产权、低成本的发展空间。据统计,截至2023年10月,东莞市认定产业转型升级基地共有9个,产业转型升级基地的认定在创新产业空间开发利用、集聚产业创新资源、推动产城融合发展等方面作出了有益的探索。

东莞产业转型升级现状!2023再出新政策

东莞某产业园(资料图)

记者梳理《规定》发现,《规定》明确东莞市将不再新增认定产业转型升级基地,原有的产业转型升级基地资格不得擅自转让,如确需转让基地开发运营资格的,须由属地镇人民政府提出变更开发主体申请,经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东莞市科技局、东莞市商务局等部门审核,报东莞市政府审定同意后方可延续其已认定的基地资格。

在企业入驻审批方面,东莞市将按照《规定》要求分类开展企业入驻审批。对于以租赁方式入驻基地的企业,由产业转型升级基地开发企业自主决定,但须将企业进驻信息及时在企莞家平台线上录入,并每季度集中报属地镇人民政府备案。对于以购买产业用房方式入驻基地的企业,将由基地开发企业进行初审,属地镇人民政府履行审核责任,最终由东莞市产管办综合协调组备案。

在产权分割销售方面,《规定》明确产业转型升级基地项目用房分为产业用房和配套用房。其中,配套用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项目计容建筑面积的15%,独立占地的项目配套用房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鼓励将产业转型升级基地项目配套宿舍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

东莞产业转型升级现状!2023再出新政策

东莞某产业园区(麻宣供图)

同时,产业转型升级基地产业用房允许分拆进行产权登记、销售、转让、出租,可分割转让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产业用房总建筑面积的80%。值得注意的是,《规定》要求配套用房不得进行产权分割、出售、转让,产业转型升级基地产业用房原则上执行现房销售方式,并依据规划主管部门的规划核准文件,按照房屋基本单元(每个基本单元面积不得少于300平方米)进行分割销售。

记者了解到,东莞市此前出台的基地企业纾困政策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据统计,相关政策已推动凤岗天安数码城和凤岗都市智谷两个基地整体达标办证,累计共400家企业(其中规上企业70家)符合办证条件,涉及590个单位,同时协助其他未整体达标的产业转型升级基地共68家企业办理不动产权证,其中规上企业达到63家。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表示,新政策通过解决一部分优质企业办证问题,将有利于增强基地入驻企业办证信心,引导一批企业上规纳统并逐步达标办证,缓解产业转型升级基地企业融资难题,促进基地良性发展。同时,直接办证也将有效吸引一批专精特新企业、优质潜力企业等入驻基地,购买厂房,扎根发展,有利于基地的招商引资。

文、图|记者 李洪宝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牛智杰

校对 | 桂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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