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房烂尾之后,银行贷款还要不要还?这是困扰很多普通购房者的两难问题,也是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问题。
如果不还,肯定要面临银行的违约起诉;如果还了,房子拿不到,还要背负房贷,这不是大冤种吗!
近日,宁夏石嘴山市一法院审理了一个类似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做出了合法合情合理的判决,引发网友一致肯定和欢迎。
楼房无法交付以后,刘某便拒绝向银行支付剩余贷款。银行依据贷款合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刘某的贷款合同并由其偿还银行贷款本金及利息,同时,开发商承担连带责任。
一审法院则认为,贷款合同应予解除,但银行发放的贷款直接给开发商,剩余贷款应由开发商返还,不应该由购房者刘某偿还。
银行对此判决不服,上诉至石嘴山中院。
石嘴山中院院认为,刘某、开发商、银行间的三方关系中,刘某对合同解除并无过错,是开发商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在此情况下,如果仍要求刘某承担剩余贷款还款责任,明显不合理地加重了刘某的负担,各方权利义务失衡,是严重不公平的。
因此,该院维持了一审判决:刘某无需偿还贷款。
一审、二审法院都采取了支持购房人、贷款人刘某权利的立场,做出了判决,维护了普通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广大网友表示:这才是正确的判决。为宁夏法院的法官们点赞。
购房是老百姓人生大事,楼房烂尾则是人生大事故。作为风险承受能力最差的普通购房者,如果拿不到房子,还要继续偿还贷款,等于受到开发商和银行的两头压榨,明显是不公平、不合理的。
这个判决看似简单,但却走出了关键一步。很多网友表示,应当在全国进行推广,成为一个标杆案例,以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还有网友关心,贷款不用还了,那首付款是不是也得退还呢?至少从法律上讲,合同取消了,交易终止了,所有款项应当都要退还购房者。
还有网友表示,这个锤子哥的效应开始显现了。前不久,浙江嘉兴也是类似那件,被告律师被原告当事人庭审后当街捶打,引发社会关注,也引起人们深深的思考。
无论如何,宁夏法院做出了一个公正的判决,走在全国前列。广大老百姓表示欢迎,希望全国其他地方效仿,惩戒这些无良的开发商和监管不力的银行,切实维护老百姓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