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饿死人是真是假?东莞石排事件造谣者被拘

为了进一步净化网络空间

石排公安机关依法对3月8日

网络造谣传谣事件展开了调查工作

4月10日

分局将涉嫌网络造谣传谣的嫌疑人杨某

传唤到公安机关接受询问

经过询问

杨某对其造谣传谣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据杨某供述

当时他在一个群里看到一张男子躺在桌子上

随后被医护人员带走的图片和视频

随后

杨某在某视频软件上发布了失实内容

经查实

杨某发布的内容与真实情况不符

虚构事实扰乱了公共秩序

目前

杨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5天

东莞饿死人是真是假?东莞石排事件造谣者被拘

案件复盘

3月8日

有网民发布涉石排镇有人

“饿死街头”的相关视频信息

引发广大网民关注

东莞饿死人是真是假?东莞石排事件造谣者被拘

▲网传图片▲

经调查

网民传播的内容并非真实情况

网传图片的实情为

3月8日

一男子醉酒后

倒坐在

东莞市常平镇土塘村一超市门口凳子上

市民联系120到场送院治疗

该男子在医院醒酒后自行离开

并非网络所说的“饿死人”

官方已通过媒体及时辟谣

东莞饿死人是真是假?东莞石排事件造谣者被拘

普法时间

网络造谣传谣行为,可面临的处罚如下:

(1)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2款: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3)编造虚假的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构成寻衅滋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东莞公安提醒您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

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

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刑事处罚

对于网络信息,广大市民要仔细甄别

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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