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站橘子丢失货主称不同意和解

12月5日,湖南常德的货主牟先生报警称,自己一车橘子被检测站卸了八筐,现在不翼而飞,报警处理之后4筐半。这一事件引起了网友的热议与关注。

检测站橘子丢失货主称不同意和解

事件的起因

原来是搞水果批发的牟先生,在湖南石门县批发了三十多吨橘子,运往东北吉林省长春卖,差价赚点钱过个肥年,途经宁丰县的207国道白虎山超限检测站时,被路政人员拦下,说这运输车辆超载了10%以上。商讨无果,于是司机卸下八筐橘子放在白虎山超限检查站厅。电话告知了牟先说卸下八筐橘子,你明天去去拿。

没想到第2天吴先生雇车去取时,八筐橘子却不见踪影。因为这八筐橘子超重,牟先生本来就火大,因根据国家的规定,地板称最大误差为±10000个分度值,这一个分度值就是一克,也就是说测量一吨重的物品时,实际重量之间的差值不能超过±10kg。如果是10吨,就是不超过100kg,现在31吨就是不超过310kg。这也间接说明他没有超重。

再加上自己辛辛苦苦赚点辛苦钱,雇车800元过来取橘子的时候,橘子却不见了。忍无可忍的牟先生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后来在警方的帮助下找回了4筐半。而且检测站的人员告诉牟先生只卸下了七筐,没有八筐橘子。

牟先生懵了。因为司机明明告诉他是8筐。七筐八筐数量又不多,一眼看过去都知道数量,司机没必要去骗他。而且司机还告诉牟先生,在他卸下八筐橘子的同时,工作人员就直接搬一筐橘子开吃去了。

牟先生感觉受到了侮辱,因为一箱橘子。也就十几二十公斤。八筐最多150kg。超重就超重这么一点点吗。

于是在网上拍了视频,发了出去这件事不断的在网上发酵,记者也不断的跟踪。最终白虎山超限检测站发布了一个公告。

2023年12月4日20时18分,车牌号为辽PC3358四轴货车经过临澧县207国道白虎山超限检测站检测亭时,经检测车货总重34.15吨(该车限重31吨),超限3.15吨,超限率10.16%。站点工作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司机卸载部分货物,司机按照要求卸载柑橘7件重计0.35吨,复磅后超限率低于10%。工作人员随即按照有关规定对该车予以放行,并告知货车司机将卸载柑橘及时转运,未对其实施处罚。

2023年12月5日8时左右,柑橘货主牟某随车牌号为鲁Q550GX的货车,前往白虎山超限检测站转运卸载柑橘。因检测站工作人员保管不善,卸载在检测亭外的柑橘遗失2件。牟某报警后,经停弦渡派出所调解,白虎山超限检测站向牟某道歉,并赔偿牟某遗失柑橘与转运车辆租赁费共计800元,双方达成和解。

白虎山超限检测站表示,目前已对2名当班工作人员进行了停岗处理,并将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工作人员执法行为。

牟先生视频上说的数据和白虎山检测站公告上的数据完全对不上。而且里面还有几个疑问点。

第1个:卸载橘子参数的数量,司机告诉牟先生是卸载了八筐,可是通报里却说是七筐,橘子都是成筐成筐装好的,七筐八筐,说句实话一眼看就知道数量,是司机搞错了,还是白虎山检测站搞错了。双方有证据嘛?

第二个:还有一箱橘子重量多少?据货主牟先生说一箱橘子就十几二十公斤,8箱橘子至多就150kg,白虎山检测站说超重了0.35吨,就是350kg,那么还是属于超重啊。怎么又突然间行了呢?

第三个:竟然白虎山检测站查的那么严格,超出了这么一点都罚下来,那么为什么拦下来之后没有罚款,只让司机卸下八筐橘子。百思不得其解。

第四个:这橘子到底是被工作人员吃了还是真的保管不当,货主牟先生去提取时,找不到,还是在警方的帮助下才找到四筐半,最主要的是这个半筐,保管不当还能不保管不上到半筐吗?有点奇怪。

最后再说一下个人看法,可能白虎山检测站的工作人员觉得这八筐橘子也不值多少钱,货主牟先生可能也不会来提取了,就算来提取,能拿他们怎么办是吧。所以他们或吃或分又或者干嘛去了。

那谁知道牟先生第2天就去提取,工作人员却告诉他说不见了。还一怒之下报警,随着事情不断的发酵。才发了一个不痛不痒的公告。

现在这个水果批发商牟先生选择硬刚,一定要有关部门惩处相关工作人员。因为他可不是一个小型的水果批发商,而是一个大型的水果批发商,他在湖南的石门县批发了400万斤橘子。只能说静待后续吧。

那么故事的结尾,你们是怎么评价这个事情的。说出你的看法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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