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共享电动车自行车可试行开放上路

“在路上,能看到小强智行共享电动车自行车,特别是人流量大的商圈周边。”近日,网友“大朗小小市民”刷社交媒体时发现,大朗开始投放共享电动车自行车。不过,对于市民的反映,大朗镇相关部门表示,已联系电动车投放商禁止投放,并联合其他部门对共享电动车搬移,对共享电动车无牌行驶、未佩戴安全头盔依法处罚。

共享电动车上路引发市民热议。“常平4个火车站都没能形成便捷换乘,常平站至常平南站一公里多,东莞东站至常平东站800米,打车太近步行太远。”此前,一位用户在阳光热线表示,过去有网友反对共享电动车,一是他们是摩托车非法载客利益冲突,二是由于东莞电动车管理条例不完善。

该用户认为,随着法律法规的完善,对于符合资质的共享电动车企业应合作完善站场的共享电动车停放区域和管理,修缮常平南站至常平火车站、东莞东站至常平东站之间的骑行非机动车道。

在今年初的东莞两会上,东莞市政协委员、致公党东莞市委会副秘书长郑俊彦就曾带来关于共享电动车的提案,针对如何为市民提供更多出行方式选择的问题,他建议开放共享电动自行车上路。

“共享电动自行车是对共享单车市场的一种补充,也是对市民出行选择方式的优化改善。”郑俊彦告诉记者,作为城市公交体系的末端子系统,共享电动自行车更适合短距离骑行,可填补最后3-10公里的出行空缺。“它满足了用户出行的随时性需求,可以24小时随时使用,和乘坐出租车相比,共享电动自行车显然更适合经济收入相对较低的群体。”

郑俊彦认为,相关部门取缔共享电动车,究其原因,主要是路权不足导致涉电交通事故频发,超标电动车屡见不鲜、屋内充电导致火灾安全隐患等,“但我们也要认识到,共享电动自行车市场的发展是‘互联网+’时代背景下共享经济的产物。”

他建议,东莞市可试行开放共享电动车上路。为此,政府要建立并推动完善共享电动自行车的监管体制,制定符合共享电动自行车发展特色的引导性政策文件,政企携手共建公平竞争的市场态势,轻质每辆共享电动自行车都需要上牌照,要求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要经常进行车辆的更换和检查,从源头严格把控共享电动自行车的数量和质量,“对于商业、学校、轨道站等人流主要集聚道路,可进行详细规划,保障人流聚集道路沿线形成安全有序的共享电动自行车骑行环境。”

【撰文】李玲 欧雅琴

【作者】 李玲;欧雅琴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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