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东莞市住建局官网发布《关于调整我市普通住房价格标准的通知》(下称“通知”)。记者注意到,与上次相比,东莞此次普通住房价格标准全面下调。其中一类标准下调幅度最大,与上次相比下调了2285元/平方米。
东莞中心城区。陈辉/摄
通知称,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普通住房的优惠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对东莞2024年普通住房价格标准进行第一次调整。
根据各园区、镇街普通住房2023年下半年平均交易价格情况,按照单套住房建筑面积计算,东莞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实际成交价格按园区、镇街划分为四类标准。
其中一类标准有南城街道、松山湖高新区、东城街道、滨海湾新区、莞城街道,价格标准为低于42762元/平方米(含本数)。
二类标准有长安镇、大朗镇、虎门镇、塘厦镇、万江街道、凤岗镇、寮步镇、厚街镇、大岭山镇,价格标准为低于33981元/平方米(含本数)。
三类标准有黄江镇、高埗镇、道滘镇、沙田镇、清溪镇,价格标准为低于26678元/平方米(含本数)。
四类标准有茶山镇、石龙镇、樟木头镇、石碣镇、东坑镇、望牛墩镇、麻涌镇、横沥镇、常平镇、洪梅镇、中堂镇、桥头镇、企石镇、石排镇、谢岗镇,价格标准为低于20471元/平方米(含本数)。
记者注意到,该通知与2月6日发布的标准相比较,四类价格标准全面下调。其中,一类价格标准下调2285元/平方米,二类价格标准下调817元/平方米,三类价格标准下调357元/平方米,四类价格标准下调1231元/平方米。
通知还称,该标准自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执行。
采写:南都记者 黄慧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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