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打人被训诫 被打者不服

现代快报讯(记者 谢喜卓)4月10日,有媒体报道“湖北一老板被公职人员酒后殴打”之事,打人者甚至叫嚣和副市长平级。4月11日,现代快报记者联系上被打酒店老板谢先生。他表示,该公职人员被处以“当场训诫”的行政处罚,不过自己不服该决定,正在申请行政复议。

公职人员打人被训诫 被打者不服

△常某用脚踹了谢先生

2月15日晚上10点前后,湖北襄阳枣阳市的一家酒店里,李某、陈某和常某前来办理入住,因看不上环境要求退房。据酒店老板谢先生回忆,他同意了这三人的要求,并将房费及押金共200元,一起退给了陈某。几分钟后,陈某误以为房费和押金没有退,再次找到谢先生要求退费,双方因此发生了纠纷。

其间,常某绕到吧台后面,用脚踹了正在工作中的谢先生,随后被陈某和李某拉到酒店门外,谢先生随即报了警。从酒店摄像头拍摄的视频画面中,不难听出常某的言语:“在福州谁也不敢和我这样子……你什么级别,跟我玩这个……枣阳市副市长才和我平级……到我们福州去,市政府出面才可以……”

△《行政处罚决定书》

枣阳市公安局王城派出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4年2月15日22时许,在枣阳市王城镇**酒店前台,陈*因房费问题与酒店老板谢**发生纠纷,常**认为谢**说话难听遂冲进酒店前台将谢**踹了两脚。”警方认为,常某的行为已构成殴打他人,根据相关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常某处以警告,执行方式和期限为“当场训诫”。

△陈某被批评教育并勒令做出书面检查

“他们几个人威胁我,还说以后再搞我。”谢先生表示,李某、陈某和常某等三人,均为公职人员,其中一人就在本地工作。据了解,李某供职于枣阳市王城镇武装部,陈某供职于襄阳市审计局农业农村审计科,常某供职于福州经济开发区税务局。事后,谢先生分别向这三人的单位反映了情况,陈某被批评教育,并勒令其做出书面检查,常某被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

△常某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4月10日,李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他已经多次去找谢先生道过歉,当地的公安和单位纪委也都已经调查过,并给出了明确的结论,自己也受到了诫勉谈话的处理。李某解释称,同行的常某是因为冲动打人,自己也说了不当言论,但都是酒后气话,没有当着谢先生面说,也没有威胁他的意思。常某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承认当晚因为冲动动手打人,已多次上门道歉。

4月11日下午,现代快报记者采访到了酒店老板谢先生,他表示不接受道歉,只希望这三人受到应有的惩处。“警察说李某和陈某没有动手,不能追责。”谢先生告诉现代快报记者,他不服警方给出的关于常某的行政处罚,正在申请行政复议,但是结果还没有出来。

(受访人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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