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关于公布东莞市2024年度应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据了解,共有127家企业被纳入2024年度应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这些企业应于一年内完成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根据《通知》,全市共有127家企业被纳入2024年度应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包括东莞市益达实业有限公司、华润雪花啤酒(广东)有限公司、粤丰科维环保投资(广东)有限公司、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一分厂,等等。这127家企业分布在茶山、大岭山、道滘、麻涌、东城、凤岗等多个镇街。
《通知》称,这127家企业应在一个月内登录“广东省清洁生产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www.gdqjsc.com,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注册及公布相关信息,并在两个月内严格按照《清洁生产审核办法》自行开展或委托技术服务单位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委托技术服务单位开展的,应及时报送清洁生产技术服务合同扫描件至对应生态环境分局。
此外,应于一年内完成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拒不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由市生态环境局相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有关条款予以处理。
根据《验收工作流程》要求,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后,可登录“服务平台”提出评估验收申请。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工作由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验收机构进行。评估验收所需费用由市财政资金支付,各评估验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验收专家不得向被评估验收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采写:南都记者 田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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