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来了!附补贴政策

东莞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来了,东莞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

此前,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省内各地加力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近日,南都记者从东莞市商务局了解到,东莞正式印发了《东莞市关于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从手机、家电、汽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到旧房装修、居家适老化改造,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并提供资金补贴。

家电产品补贴范围扩展到“N”类产品

在加力支持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方面,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销售价格5%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穿戴设备等3类产品给予补贴,手机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0%,每件补贴不超过1000元;平板、智能穿戴设备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东莞市根据《关于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结合东莞市实际情况,将补贴范围扩展到了“8+3”类品种以外的“N”类家电产品,补贴按照不高于以上类似产品的标准制定。“3+N”类产品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

如国家明确“3+N”类产品不属于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范围,则手机、平板、智能穿戴设备等3类产品的补贴资金由省、市财政按照3:7共同分担,N类产品的补贴资金由东莞市自行承担。

家电以旧换新按照统一标准具体组织实施。东莞龙头企业将通过线上线下融合渠道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在东莞的商家或电商平台交付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消费者,可按照前述品类和标准享受优惠。

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最高补贴2万元/辆

在加力支持汽车报废更新方面,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标准提高至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2万元/辆、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1.5万元/辆。

相应报废机动车须在2024年7月25日(含当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自《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印发之日起申请补贴的消费者,均按照以上标准给予补贴。

《方案》还提出,要加力支持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对个人消费者在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转让本人名下注册登记的乘用车,并且在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东莞购买乘用车新车的,发放一次性购车补贴。转让车辆需在《关于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印发之日前(2024年8月22日)注册登记在个人消费者本人名下。

补贴标准按照购买新车价格分为三档,购车价格为7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购买燃油车补贴8000元/辆;购车价格为15万元(含)至25万元(不含)的,购买燃油车补贴12000元/辆;购车价格25万元(含)以上的,购买燃油车补贴15000元/辆。购买新能源车在上述各档基础上增加补贴1000元。同一辆新车不得同时享受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

此外,在加力支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上,对消费者将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报废并购买符合有关要求的合格电动自行车予以补贴。

采写:南都记者 曾奕静 实习生 林仕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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