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东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成为东莞市首部文明行为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九条提出,公民携带犬只外出应当为犬只佩戴犬牌,用长度两米以内的牵引带牵领犬只或者将犬只装入笼内或者袋内,主动避让行人,立即清除犬只的粪便等排泄物。
狗狗是人类的朋友,但随地制造“狗屎运”等不文明养犬行为,不仅困扰着邻居市民,也与文明城市创建格格不入。
爱宠是您的权利,文明养犬更是您的义务。《条例》《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从备案、免疫、行为规范等方面对养犬行为作了相关规定。如何办理爱犬“身份证”?哪些行为将受到处罚?一文看懂!
备案建档,很重要!
《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十一条明确,本市实行养犬备案制度,养犬人应当在养犬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养犬备案服务机构备案建档。未按规定办理养犬备案建档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个人每只犬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铲屎官”们在家动动手指,就能在全市统一的“狗狗办事大厅”——东莞市养犬管理服务小程序预约备案。
关注“东莞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业务管理→东莞养犬,进入小程序。
小程序包含犬只信息查询、犬只领养、一键寻犬、预约备案、政策法规宣传、交流论坛等功能。
1、在我的犬只中,可查看犬只备案情况,支持发布领养、注销等操作;
2、犬只免疫可查询犬只免疫信息、相关免疫单位;
3、领养管理可查询领养申请清单、领养情况;
4、预约查询和预约备案可查看备案场所信息及预约操作,预约备案流程:①点击“预约备案”,②进入i莞家小程序,③点击“我要预约”,④搜索“养犬备案”,选择就近备案点进行预约;
5、一键寻犬可发布丢失犬只信息至交流论坛;
6、交流论坛为养犬心得交流平台,可支持发布帖子、评论发表、评论回复等操作;
7、政策法规中,可查看养犬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等信息。
按规定备案建档后,恭喜您!您的爱犬有了自己的“身份证”,并可以享受免费的狂犬病疫苗!
文明养犬,守护“汪星人”
让您的爱犬成为大家的朋友,请您自觉遵守《条例》《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做到以下几点:
1、当您想携带犬只出门前,请给犬只戴好犬牌或携带纸质《犬只备案登记表》回执,为犬只戴好犬绳(长度两米以内)、准备好捡拾犬只粪便的纸袋及犬只的嘴套或口嚼。
2、携带犬只乘坐公用电梯、上下楼梯遇到行人时,要收紧犬绳,并将犬只贴紧于自己身体内侧,将犬只与行人隔开(犬只装入笼内或者袋内的除外)。
3、携犬出门应主动避让行人,尤其是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尽量避免进入人群密集地。如犬只经过或滞留的地方人流量较大,人群密集,要马上为犬只佩戴口嚼或者嘴套并收紧犬绳(犬只装入笼内或者袋内的除外)。
4、携带犬只外出时,无论在什么地方,都要立即清除犬只的粪便等排泄物。
5、携带犬只乘坐出租车、网约车的,应当征得驾驶员同意。并在车内约束好自己的犬只。
6、任何时候、任何地点,应约束犬只,禁止狂吠扰民和攻击行为。
7、不得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单独携带犬只。
8、禁止携带犬只进入法定(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及约定的禁止进入区域(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村规民约或者居民公约划定禁止携带犬只进入的公共区域和时间段;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划定禁止携带犬只进入的公共区域和时间段;其他单位和个人可以在其管理的场所内划定禁止携带犬只进入的区域和时间段。)
9、养犬人不得遗弃犬只,任何人不得虐待犬只。
自觉文明养犬,共建美好家园!
【南方+记者】陈琬莹
【摄影】孙俊杰
【作者】 陈琬莹;孙俊杰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