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人社局发布了《2024年东莞市境外紧缺人才认定及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申报指南》,于10月21日—11月29日,接受境外紧缺人才申报。在莞台港澳同胞看过来,看看您条件符不符合!
01事项名称
东莞市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
02受理时间
2024年10月21日至11月29日
(11月29日24时系统将关闭提交功能,逾期不予受理,请及早办理,为首次提交后的后续修改完善预留充足时间)
03受理范围
该申报指南适用于在东莞市工作的境外紧缺人才申报2023纳税年度的个税补贴。
04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请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申请人是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或取得香港入境计划(优才、专业人士及企业家)的香港居民,或台湾地区居民,或外国国籍人士,或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留学回国人员和海外华侨。
2. 申请人纳税年度内在东莞市注册的企业和其他机构任职、受雇,或在东莞市提供独立个人劳务,或在东莞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且纳税年度内在东莞市工作累计满90天以上(不含90天)。
3. 申请人在东莞市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且个人所得税已缴纳税额超过其应纳税所得额15%。
4. 申请人的工作单位属于科技创新、重点发展产业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且在纳税年度至申请补贴时符合规定的紧缺人才条件。
5. 遵守法律法规、科研伦理和科研诚信。
(二)境外紧缺人才岗位认定条件
1. 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补贴的相应年度在东莞市紧缺岗位从事相应工作(紧缺岗位详见附件1:东莞市境外紧缺人才岗位目录),能胜任本岗位,有关任职及履职胜任情况需在公司内部公示5个工作日(含)以上,并且未有异议,且申请时仍然在岗。
2. 紧缺岗位须为专门设立的岗位,若包含多种职能的岗位则不予纳入申请。
3. 申请人所在岗位职责职能应与紧缺人才岗位列表的一致,若所在岗位名称不完全一致,但岗位职能一致,可根据实际岗位职能进行认定。
4. 申请人须为专门、直接从事紧缺岗位工作的人员,以总管、分管、协管、兼任等名义跨层级、跨部门、非专门、非直接从事紧缺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得申请。
5. 申请人须直接从事紧缺岗位工作,以总管、分管、协管等名义(或含义)跨层级、跨部门申请的,将不予认定。
05补贴标准
在东莞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由东莞市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每个纳税人每个纳税年度个人所得税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06申报材料
07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申请人个人所得税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一般由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财政补贴申请。申请人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由其本人提出申请。(申报流程可参考附件6)
第一步:查询个税数据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查询个税数据(操作指引详见附件7)。申请人完成国家税务总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址:
https://etax.chinatax.gov.cn,以下简称“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实名认证注册后,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进入“特色应用”模块的 “粤港澳大湾区人才税 e 查”功能页面,授权后查询申请补贴所需的个税数据,确认无误后获取查询序列号(在补贴申报系统使用,以最后一次查询序列号为准)。
第二步:网上申报
申请人或受委托人(个税扣缴义务人),按要求准备所需申请材料,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
https://www.gdzwfw.gov.cn/),选择“境外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补贴”申请办理,其中“纳税人识别号”选项须填写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查询数据时使用的纳税人识别号,输入“税e查”生成的“查询序列号”(以最后一次查询序列号为准),授权东莞市业务系统从电子税务局“税e查”中获取申请人查询并确认无误的个税数据。并按要求上传申报所要求的材料电子扫描附件。
成功提交申请后,可关注微信“i莞家”公众号,点击个人中心,选择“我的办件”,查询对应申报记录。
查看申报指南全文及附件
南方+记者 陈琬莹
受访者供图
【作者】 陈琬莹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