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针对建筑垃圾违法行为的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在东莞34个镇街(园区)同步铺开。各镇街(园区)城管、交通、交警等部门,采取设卡检查、流动巡查、精准打击等方式,对建筑垃圾违法行为开展全链条执法行动。
据悉,本次是东莞建筑垃圾“清源”行动的第一次统一整治行动,接下来将定期组织开展,从严从重全链条打击建筑垃圾违法行为。
全链条整治建筑垃圾违法行为
当晚,在设卡区域,东莞城管联合多部门开启“逢车必查”模式,严查来往运输车辆无证运输、未密闭覆盖、泄漏遗撒、带泥上路、不按规定路线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
据统计,本次行动出动执法人员673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95辆,查处非法处置(受纳)场所5个,非法倾倒点、堆放点7个;查扣违法车辆59辆,查处非法运输行为39宗,其中涉跨市非法运输行为24宗。对于违法车辆,执法部门将进一步核查,采取溯源倒查的方式,对非法运输车辆关联的源头非法排放、末端非法受纳处置、非法倾倒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
此外,10月以来,东莞城管依托智慧城管平台派遣处置建筑垃圾乱倾倒、乱堆放等问题案件152宗,社会面建筑垃圾非法倾倒、非法堆放乱象得到有效遏制。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期,东莞城管联合公安部门联合发文,开展建筑垃圾“清源”行动,围绕排放、运输、处置、倾倒四个环节违法行为,开展全链条打击,依法对违法工具进行查扣,对违法主体、行为人开展行政处罚,涉及刑事犯罪的将由公安机关开展查处。
非法排放、擅自处置建筑垃圾将受罚
除运输环节,对于建筑垃圾源头排放管控,东莞也在持续发力。
10月23日,东莞城管组织多部门联合召开建筑垃圾排放通报警示暨规范管理培训会,督促指导未办理城市建筑垃圾排放证的工地限期申请排放许可,规范排放管理,做好现场公示。据悉,未办理城市建筑垃圾排放证的工地可在限期内全部完成整改。
东莞城管向各工地施工单位发放的《告知书》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施工单位未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报备案,或者未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可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施工单位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或者未按照规定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利用或者处置的,可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此外,对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违法行动,城管部门也将严查严处。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此外,建筑垃圾非法受纳处置场所若涉嫌违建行为,城管部门核查属实的将从速予以拆除。
东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处罚不是目的,而是规范管理的手段,城管部门将加强做好有关审批服务和宣传教育,引导市民和经营主体遵守法律规定,妥善做好建筑垃圾排放和处置,共同营造优美宜居的城市环境。
建立建筑垃圾常态化长效管理机制
当前,东莞正开展为期九个月的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通过集中整治、巩固提升、常态化管理“三步走”标本兼治,推动社会面建筑垃圾非法行为清零,并建立常态化长效管理机制,营造良好的建筑垃圾管理秩序。
建筑垃圾“清源”行动是集中整治的重要措施之一。
对于建筑垃圾非法行为问题线索,城管将联合多部门全面梳理,坚持“以打开路”,形成建筑垃圾专项整治高压氛围,对各类建筑垃圾违法案件“动态清零”;同时,解决存量、控制增量,着力解决集中重点难点问题,坚持边查边改,通报一批在集中整治阶段典型性案件,并持续加强监督检查,从严从重从速查处新增建筑垃圾违法案件。
东莞城管将持续通过12345接报线索、“百千万·全莞拍”上报线索、群众信访举报线索、媒体举报线索等,实时梳理研判并精准打击。东莞城管向广大市民呼吁,建筑垃圾治理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请积极通过各种渠道反映身边涉建筑垃圾违法行为,共建共享干净有序美丽的城市环境。
南方+记者 马新杰
【作者】 马新杰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