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2名干部被处分开除党籍和公职

广东省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方灿芬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方灿芬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方灿芬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宴请;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业务审批、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方灿芬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方灿芬开除党籍处分;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广东省东莞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钟淦泉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东莞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钟淦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钟淦泉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金;违背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纪法意识淡漠,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房地产项目开发、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钟淦泉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钟淦泉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相应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丨南粤清风网

转自丨南方杂志

版权声明:本站部分文章来源或改编自互联网及其他公众平台,主要目的在于分享信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供读者参考,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xinzhiss.com/54605.html ~求职,发布招聘信息加微信:huaxin5525 (添加注明来意)或者关注微信公众号【莞有招】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